文章来源:金农股份
各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全省金融网点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工作机制的通知》(苏金监发﹝2019﹞50号)工作要求,建立全省金融网点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工作机制,防范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环境,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地方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积极参与该项工作。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农公司”)代行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职能,现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出如下倡议: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请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和江苏12345微信公众号“非法金融举报”专栏;
2.拨打金农公司举报电话4006001212,举报邮箱:jubao@jsjngf.com。金农公司将汇总举报信息,定期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包括:
1.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包括以投资理财、项目投资、入股分红等各类投资(理财)名义,或以商品(房产)销售、售后返租(回购)、消费返利、加盟合伙等所谓商业模式创新名义,或假借交纳押金、保证金、履约金、加盟费、预付款等各种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2.其他非法金融活动。(1)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外汇买卖等;(2)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包括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非法从事证券期货经纪、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基金募集管理等;(3)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包括非法保险、再保险、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4)非法从事地方金融类业务活动,包括非法从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等。
3.各类非法金融广告资讯发布行为。涉及上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非法信托、非法证券、非法基金、非法保险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各类门头店招、广告、小广告、金融信息和宣传造势等行为。
举报非法金融活动,人人有责!
特此倡议。
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